“督察使”这一职务的正式设立,标志着大华进入了地方三权分立的时代。
三权分立自古有之,各种含义,各种形式,历朝历代屡见不鲜。
前有汉高祖刘邦所创外戚、功臣、宗室藩王相互制衡的“三权分立”,后有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分管决策、审核、执行的“三权分立”。
远在大洋彼岸,还有立法、司法、行政的“三权分立”。
大华在地方上的三权分立,则是执政权、掌军权、监察权的分立。
从汉末到前祁,地方军阀诸侯一直是朝廷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,其棘手程度不亚于外敌北燕。
远的不说,且说十几年前的陆澄,就在荆州称王称霸,统帅数万荆襄军控制了荆州一切军政要务。
荆扬之争,也源自于中央和地方的对抗。
再往前数,汉末三国的州牧刺史则更是如此,到处都是拥兵自重的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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